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广师大〔2023〕198号)《关于发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师大〔2023〕310号)相关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阶段工作,结合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任务指引》《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数据表》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我校将在2024年5月6日至6月7日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按照学校相关通知时间推进本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度,各单位联络员需及时关注企业微信工作群,及时查看并传达相关通知。
二、相关要求
附件:
1. 《关于发布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引的通知》(广师大〔2023〕310号)
2. 广师大〔2023〕310号文附件1-7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