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审核评估】关于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系统材料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1-20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对深圳大学等7所高校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的通知》(粤教高函[2024]2号)的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24年5月6日至6月7日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根据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安排,现向各相关单位收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系统”(以下简称:评估系统)材料,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系统材料的内容

评估系统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网站、院系设置、校园地图、学校校历、作息时间表、上课课表、公共资料(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管理文件、质量保障机制等教学基本材料)、学校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专业清单、毕业设计、论文清单(近2届毕业设计/论文清单)、课程清单(近2年,即近4个学期课程清单)、试卷清单(近2年,即近4个学期试卷清单)、实验室清单、实习实训基地清单、用人单位清单、学生名单、毕业生名单、教师名单、校领导名单、部门负责人名单、特色材料等。

二、材料报送单位

报送评估系统材料涉及单位和部门主要有:各教学单位、校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基建处、评估中心、学生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络中心等。各单位分工见评估系统材料名称与报送责任单位(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估系统材料提交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明确专人负责评估系统材料的准备、有关数据的汇总及审核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要耐心、细致,务必确保信息提交准确无误。凡是出现填写错误、审核不严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单位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二)按时、按要求报送材料。各单位要按要求及时、准确填写并报送材料。各单位不得删减、改变各表格内容(各表格具体内容及模板见附件2-16)。

(三)以上评估系统材料(附件2-16)请各单位于2024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评估系统材料(即附件2-16)的电子版上传到网盘指定位置(具体上传路径另行通知);纸质版一式一份(封面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盖单位公章)送至东校区一教801A评估中心办公室。

工作联系人:杨老师、任老师

联系电话:38256485

附件1评估系统材料名称与报送责任单位

附件2院系设置清单

附件3部门设置清单

附件4课程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附件5专业清单(当前)

附件6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附件7课程清单

附件8试卷清单

附件9实验室清单

附件10实习实训基地清单

附件11用人单位清单

附件12学生名单

附件13毕业生清单

附件14教师名单

附件15校领导名单

附件16管理人员名单

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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