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教学实际,对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工作职责与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
请各位指导老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工作及相关过程文档撰写。
(1)第一学期(第11-13周),指导老师开始毕业设计拟题,并将毕设题目录入毕设系统,系主任负责在系统中对毕设题目进行审核。
(2)第一学期(第14-17周),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毕设系统达成互选,并进行确认。
(3)第一学期(第18周),指导老师给学生下达毕设任务书,系主任在毕设系统对任务书进行审核。
(4)第一学期(第19-20周),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上传系统,指导老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核与评价。
(5)寒假期间,各系互查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6)第二学期(第1-2周),各指导老师组织自己所指导学生进行网上开题,各系互派老师至各组参加。
(7)第二学期(第4-5周),各位指导老师组织自己所指导学生进行中期答辩,统一安排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及教学督导至各组参加。
(8)第二学期(第6周),学生在系统提交中期检查表,指导老师对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和评价。
(9)第二学期(第7周),指导老师反馈学生论文初稿完成情况,学生在毕设系统上传论文初稿,系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在系统检查初稿。
(10)第二学期(第8-9周),毕设系统开放论文查重功能,指导老师督促学生提交论文终稿进行查重。
(11)第二学期(第10周),指导教师对自己所带学生的毕业论文终稿进行评分;评阅教师(全体带毕设教师)在毕设系统上对所分配的毕业论文进行互评,分数计入学生成绩。
(12)第二学期(第11周),组织毕业论文最终答辩,答辩委员会制定答辩评分细则,完成毕业论文成绩的答辩成绩评定工作。
(13)第二学期(第12周),组织第二次答辩。
(14)第二学期(第13周),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推荐。
(15)第二学期(第14-15周),毕业论文(纸质版)打印、盖章,从毕设系统一键导出所有过程性文件进行打印和归档。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应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严禁出现抄袭现象,严禁成篇幅地从互联网上引用相关内容,对他人成果的合理引用必须以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方式在文中明确注明。
2、在论文写作中要注意使用规范的学术语言,注意文章中不同部分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避免论文成为不同部分的简单拼凑,多用实例和数据分析支撑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