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电子与信息学院 ​《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方案》

作者: 时间:2022-03-28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我校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本科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应用电子师范专业特点,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方式

为做好2022届本科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工作,电子与信息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办公室设在院办201A。

(一)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考核

1. 具体责任人:党委副书记为具体责任人。

2. 考核方式:学生自主提交材料,由电子与信息学院进行综合评定。

3. 考核内容: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考核内容以通识课程中的思想品德和师德课程考核以及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确定考核是否合格。

4.考核流程及需要学生提交的材料:学生于2022年4月3日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师范专业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辅导员审核。

(二)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1. 具体责任人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

2.考核方式:学生自主提交教师教育模块必修课程成绩单,教务员审核。

3.考核内容: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具体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教师教学技能实训、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教学法。

4.考核标准:每门教师教育必修课程考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考核流程及学生提交材料:学生于2022年4月3日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师范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成绩单》,教务员进行审核。

(三)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1. 具体责任人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

2.考核方式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确保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且教育实习合格。学生自主提交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课程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员审核。

3.考核内容包括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

4.考核标准每门课程考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5.考核流程及学生提交材料学生于2022年4月3日前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院师范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成绩单》,教务员进行审核。

(四)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

1. 具体责任人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

2.考核方式:学生自主提交材料,电子与信息学院进行综合鉴定。

3.考核内容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含教育部推荐的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

4.考核标准鉴定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项。按照《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中规定的内容,须完成基本教学技能模块全部项目及完成两项或以上(三二分段师范班完成一项或以上)基本专业能力模块中的项目则视为合格,未完成则为不合格。

5.考核流程及学生提交材料:学生于2022年4月3日前提交《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教务员和辅导员进行审核。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流程

 

3月27日前,修订培养过程性考核细则

3月28日,提交《师范生培养过程性考核方案》和《学院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小组名单》至教务处

3月28日17:00前提交《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

3 28-48日,组织学生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4月8日提交《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和《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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