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电子信息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作者: 时间:2019-03-26

根据校研究生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制定电子与信息学院《2019级电子信息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参加复试人员分数线基本要求及产生方式

1.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2.调剂复试考生,按照以下方式产生: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在重视初试成绩选拔作用的同时,强化复试工作对考生的选拔。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6)考生本科毕业于电子、通信、网络相关专业;

(7)报考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8)在满足(6)和(7)条件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名单;

(9)在同等条件下,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以上的考生优先进入面试名单。

二、复试对象

复试名单采取差额的方式, 比例为1:2.5。复试名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一)第一轮复试时间及地点:

第一轮复试时间:4月2日 8:00~12:00; 

第一轮复试地点:校本部第一教学楼13楼1306A。

(二)复试报到时请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交: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 应届毕业生需交验学生证、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4、政审表原件:(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 

5、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5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测试)

两部分,复试满分250分;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复试考试科目

参见《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但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专业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英语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复试工作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存档。(面试内容按学校方案执行)

(3)英语测试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50分,听说测试在面试中进行。

(4)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四、复试工作要求及拟录取工作要求

1.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

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50%,即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0.5+(复试成绩/2.5)×0.5。

3.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次录取调剂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凡有以下任何情况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的;

(2)加试科目不合格(低于60分)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调剂考生考试档案未按时寄达研招办的;

(5)经核实的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规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取得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即使已经入学,依教育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取消其学籍。

五、公示与监督制度

1.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作为监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责任主体,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严格的监督制度。受理投诉和申诉且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处理工作。纪委办监察处依规依法对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接受单位和个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对有关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与处理考生的投诉。投诉与监督联系电话:020-38256458(研招办),电子邮箱:gdgsyzb@163.com。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电子与信息学院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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