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9-21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性、权威性,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具体实际,制定电信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8年执行。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万元。2018电信学院向学校推荐初评人选1名。

二、评选对象

我院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评选条件

参加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硕士研究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如有举报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自动取消评审资格;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且公共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不含补考成绩,下同),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采用绩点的计算方式将学位课程进行量化统计,计分方法如下:

75-79分,计为2.5-2.9分

80-89分,计为3.0-3.9分

90-99分,计为4.0-4.9分

所有学位课程的绩点总和除以学位课程的门数,取得的平均数就是学位课程的成绩。

(五)科研能力显著,参加科研工作并有一定的成效发展潜力突出,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一或第二作者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

2.第一或第二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重要的实用新型专利;

3.获得专业相关课题;

4.第一或第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5.参加国际、国内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活动及社会实践,成绩优异;

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署名原则上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以上科研成果必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1)发表论文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目录、论文原文);(2)参与课题需提交课题立项通知书、横向课题提交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变更,需提交按正常手续并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原件和复印件。(3)参与编写学术著作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封面、版权页、所编写的章节需有明确标注,如在著作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所编写章节及数字等),否则不予认定。科研成果量化统计方法如下:

1.论文

1)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每篇计1分;

2)在核心期刊(以北大和南大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研论文每篇计在省级期刊基础上*2

3)所发表科研论文被SCI\SSCI\EI\ISTP\CSCI索引检索(需要出示图书馆检索证明)每篇在省级期刊基础上*3

4)参加学术会议、公开出版的论文集的文章(有书号)计1分。

2.专利

 1)获得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个1分;

2)获得国内发明专利2

3)获得符合中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国外发明专利3

注明:以上专利成果须获得授权

3.课题

1)参与国家级课题每项计2分;

2)参与省部级课题每项计1.5分;

3)参与市厅级课题每项计1分;

4)参与横向课题与校级课题每项计0.5分。

注明:子课题等同于下一级课题以上分值以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含主持人)排名顺序递减,(即第一名按100%计算,第二名按90%计算……),排第十名之后按10%分计算。

4.学术著作

参与编写本专业学术著作,且已经公开出版,独立篇章(10000字以上),计2分。

5.竞赛奖励

参加与专业相关的比赛并获得奖项,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1)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校级一等奖0.5分。

注明:学校职能部门组织的科技、学术竞赛活动按校级认定;所有获奖证书的认定均须以发奖单位所盖公章为准;同一成果取最高获奖等级,只加一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中期考核被评为优秀研究生加0.5分。

四、评审组织与流程

学院成立由电信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的电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工作。提交了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回避,不参加投票表决。

2018电信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徐小平

副主任委员:蔡君

研究生导师代表王泳  雷方元

行政管理人员:王靖茗  朱铮宇

研究生代表:陈俊航

具体申请流程为:

1.学生自主申报。有意愿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连同可以展现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证明材料(如研究生成绩表、发表的论文及专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按文件规定时限前上交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

2.电信学院初评。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审阅、核实评审材料,公平公正评审。初评结果,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分数最高者确定为本学院候选人,次高者为候补候选人,并公示5天。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应在公示期向电信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上报初选名单与材料。经公示无异议后,电信学院将《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本学院的《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

                                         201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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