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生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构建我校学生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特制定学生工作评估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突出精品与特色,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发展, 把精力引导到平时扎实的工作上。
(二)运用目标管理的理念,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主观能动性。
(三)扩大激励面,促进共同进步。
(四)找准着力点,注重工作的绩效性。
(五)加强规范化建设,形成优良传统确保工作有序、有效进行。
(六)总结经验和优点,寻找差距和不足,促进交流、学习和提高。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二级学院的学生工作。
三、指标体系及权重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比例 |
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占80% ) |
过程实施 (占60%) |
内部建设 (40分) |
制度建设 |
5 分 |
队伍建设 |
4 分 |
学风建设 |
6分 |
思想教育 |
6分 |
日常管理 |
8分 |
校园文化 |
6分 |
党团建设 |
5分 |
外部督查 (20分) |
专项检查 |
10分 |
会议考勤 |
2分 |
按时完成工作情况 |
2分 |
按时阅文情况 |
2分 |
责任事故 |
2分 |
二级学院领导重视评估情况 |
2分 |
目标效果 (占40%) |
亮点打造 (14分) |
精品建设 |
7分 |
创新发展 |
7分 |
获奖情况 |
18分 |
理论研究 |
8分 |
学生就业工作 (占20%) |
按就业工作评估实际总成绩折算计入总分 |
四、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评估办法
评估采用量化记分的办法, 采用100分制,然后按权重计入总分,具体如下:
(一)过程实施(60分)
1.内部建设(40分)
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内部建设水平评估实施办法》执行。
2.外部督查(20分)
(1)专项检查(10分)
①学校将不定期地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各方面情况进行检查,如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成效、资料和档案的收集管理等,每次检查给予相应计分,每次检查最高得分为10分,按检查次数累加。
②该二级学院专项检查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此项原始累计分
10×───────────────────────────────
全校各二级学院此项最高原始累计分
(2)会议考勤(2分)
①每个二级学院的会议考勤基本分为10分,每旷会一人次扣4分,每迟到(10分钟)一人次扣2分,不可抗因素除外。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二级学院会议考勤原始分。如出现某二级学院会议考勤原始分为负数,则给每个二级学院加上相应分数,使最低分为0分。
②该二级学院会议考勤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此项原始分
2×───────────────────────────────
全校各二级学院此项最高原始分
(3)按时完成工作情况(2分)
①各二级学院按时完成工作情况基本分为10分,未按时完成工作每次扣3分。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二级学院按时完成工作情况原始分。如出现某二级学院按时完成工作情况原始分为负数,则给各二级学院加上相应分数,使最低分为0分。
②该二级学院按时完成工作情况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此项原始分
2×───────────────────────────────
全校各二级学院此项最高原始分
(4)按时阅文情况(2分)
①根据“学生处—学生工作在线”统计的按时阅文数据进行记分。
②该二级学院按时阅文情况最后得分=
2×该二级学院各学生工作政工干部平均按时阅文率
(5)责任事故(2分)
责任事故基本分为10分。
①如因工作责任感差或因工作水平低,出现以下情况者,每次扣5分。如出现某二级学院的责任事故为负数,则给每个二级学院加上相应分数,使最低分为0分。
A.被投诉查证属学生工作政工干部的过错者。
B.没按要求贯彻好工作,或工作有重大缺陷者。
C.造成工作严重失误(事故)、出现严重后果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②该二级学院责任事故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此项原始分
2×───────────────────────────────
全校各二级学院此项最高原始分
(6)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对学生工作评估的重视程度(2分)
由评估专家组根据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对学生工作评估的重视程度,给出相应分数。
(二)目标效果(40分)
1.亮点打造(14分)
(1)精品建设(7分)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一份《学生工作精品建设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和“学生处—学工视窗”提供的资料,按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记分:
①领导重视,有组织保障,0.5分。
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1分。
③经费投入力度大,有物质保障,1分。
④工作特色凸显,受到广泛关注,影响面大,1分。
⑤宣传到位,成为全校熟知的典范性工作,0.5分。
⑥对带动整个学生工作的开展具有深远影响,0.5分。
⑦成效显著,在国家、省、市和学校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较好成绩(该项工作没有组织比赛的除外),2.5分。
以上各项分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较差。每个等级的参考权重系数如下(可在此分数上下浮动):优秀为0.95;良好为0.85;中等为0.75;及格为0.65;较差为0.5。
(2)创新发展(7分)
各二级学院需提交一份《学生工作创新发展报告书》,根据《报告书》和“学生处——学工视窗”提供的资料,按以下几个方面给予记分:
①首创性(2分)。即指工作创意、模式和手段等,在我校的学生工作中均具有首创性;
②可操作性(1分)。即指整个工作方案操作性较强、容易实施;
③影响力(1.5分)。即指该项工作特色凸显,受到广泛关注,影响面大,对带动学生工作的开展,具有深刻性影响和决定性作用;
④实效性(2.5分)。即指开展这项工作具有显著的成效。
以上各项分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较差。每个等级的参考权重系数如下(可在此分数上下浮动):优秀为0.95;良好为0.85;中等为0.75;及格为0.65;较差为0.5。
2.获奖情况(18分)
(1)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省和学校举办的各类校园文化竞赛活动,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校级竞赛活动需列入年度全校性活动统筹方案或经申报批准,需有学校发文或主管校领导批示同意,方可加分;校级以上(不含校级)竞赛活动的主办单位需有政府部门参与,其获奖证书需由政府职能部门盖章;市级以上专业协会或科研院所举办的竞赛活动,根据各二级学院的专业特点,由各二级学院申报,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方可加分。
②同一项目不得重复加分,即同一项目只能按最高标准加分,同一项目不能在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中同时加分。
③获奖者按以下标准记分。
A.个人项目:参加学校组织的全校性竞赛活动,获个人项目特等奖加15分,一等奖 (含第一名)加10分,二等奖(含第二名)加6分,三等奖(含第三名)加3分,表扬奖加1分;参加省级比赛,按校级的2倍加分;参加国家级比赛,按校级的4倍加分。集体项目:三人以上一起参赛为集体项目,按个人项目的3倍加分。
B.校运会获男女子团体、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前8名,第一名加45分,第二名加39分,第三名加34分,第四名加29分,第五名加24分,第六名加19分,第七名加14分,第八名加9分。个人获奖不另加分。
C.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运会,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加16分,第三名加15分,第四名加14分,……,第八名加10分。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按省级的2倍加分。
(2)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
各二级学院或学生工作政工干部因学生工作表现突出,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按以下标准记分,同一项工作按最高标准加分。
①个人荣誉:在该荣誉称号系列中,获校级最高荣誉记10分,以下逐级分别记6分、3分、1分;获省级荣誉称号,按校级的2倍加分;获国家级荣誉称号,按校级的4倍加分。集体荣誉:三人以上作为一个团体被授予荣誉称号为集体荣誉,按个人荣誉的3倍加分。
②获“军训工作先进单位(或军训先进连队)”称号加10分,获军训其他集体单项奖加5分。
③应届毕业生考取国内研究生,每人次加5分,尚未有本科毕业生的二级学院按全校该项平均分给予记分。
④在学生工作评估或就业评估中获得的集体荣誉不加分。
⑤按比例分配授予的荣誉称号不加分。
(3)学生开展各方面科学理论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的,按以下标准记分。同一成果按最高标准记分,不得重复记分。
①撰写学术性论文,按以下标准记分:
A.在公开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核心刊物每篇25分,省级每篇15分,市级每篇10分。
B.被收录到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集,每篇10分。
C.参加学术研讨会,每篇5分。
②研究课题被立项,校级每项10分,省级每项15分,国家级每项25分。
③研究成果获奖,校级每项10分,省级每项15分,国家级每项25分。
(4)该二级学院获奖情况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此项累计得分
18×───────────────────────────────
全校各二级学院此项累计最高得分
3.理论研究(8分)
学生工作政工干部(指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副书记以及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方面的理论研究,并取得相应成果的,按以下标准记分。同一成果按最高标准记分,不得重复记分。
(1)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学术性论文,按以下标准记分:
①在公开学术性刊物上发表,核心刊物每篇25分,省级每篇15分,市级每篇10分。
②被收录到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集,每篇10分。
③参加学术研讨会,每篇5分。
(2)学生工作研究课题被立项,校级每项10分,省级每项15分,国家级每项25分。
(3)学生工作研究成果获奖,校级每项10分,省级每项15分,国家级每项25分。
(4)就业工作方面的科研成果,在《就业工作评估》中加分,不在此加分。
(5)该二级学院理论研究原始得分=该二级学院理论研究累计得分/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政工干部总人数
(6)该二级学院理论研究最后得分=
该二级学院理论研究原始分
8×───────────────────────────────
全校各二级学院理论研究最高原始分
五、分数调整
将最高得分的二级学院调整为95分,其他二级学院按系数调整分数。
该二级学院原始分
各二级学院最后得分=95×────────────────────────────
全校各二级学院最高原始分
六、评估的组织、程序和时间
(一)评估的组织
1.学校成立学生工作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工作评估的组织与领导,具体评估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实施。
2.评委分两个小组:
评委分为学院评估组和专家评估组两个小组,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学生处领导均为该两个评估组的成员,参与该两个评估组的打分。
①学院评估组:由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②专家评估组:由学校聘请专家组成。
3.评委意见的构成:学院评估组占40%,专家评估组占60%。
(二)评估程序
1.由各二级学院提交详细的本学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自评表及有关证书、科研论文原始资料。
2.两个评估小组均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网上资料(从提供的网址去查找)和纸介质资料,进行认真的查阅和分析,了解各二级学院整个学生工作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亮点,为准确客观地给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评估各项指标打分,做好前期准备。学院评估组要充分听取本二级学校辅导员对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的评价意见。
3.由专家评估组到各二级学院进行检查核对。通过听取汇报、网上工作资料展示和核对各种证书资料、科研论文资料,客观地对各二级学校的学生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欢迎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辅导员到场观摩学习。
4.由学生工作部(处)收集各评估组成员的评价结果,去掉三个最好评价和三个最差评价,然后按比例进行统计核算。
5.学生工作部(处)将评估结果发回各二级学院核对,如计算有误,应给予更正,但不接受再补充资料。
6.学生工作部(处)将各二级学院核对后的修正结果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完毕如无异议为最终结果。
7.各二级学院在学校正式公布学生工作评估结果后3天内,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学生工作先进个人”人选名单及相关先进材料,并报学校批准。
(三)评估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每学年度第一学期第10周前,将上一学年度的学生工作总结报告、自评表及有关证书、科研论文原始资料交学生工作部(处);随后,按时启动各评估程序。
七、奖项设置和奖惩办法
(一)“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奖
1.学生工作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评估合格以上的二级学院,按该学年度学生人数计算,奖励给学生活动专项经费:合格每人15元,优秀每人20元。
3. 对评估总分90分以上的二级学院,按照不超过全校二级学院总数3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评定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由学校授予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3000元。
4.被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二级学院,其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可优先推荐省、市、校先进工作者的评选,优先推荐晋级。
5.被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二级学院,其辅导员可优先推荐评选“优秀辅导员”,优先推荐晋级。
6.学生工作评估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并作为评优的重要条件。
7.学生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不得参与省市先进工作者的评选(科研成果奖除外);连续二年评为不合格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专职干部,要调整岗位。
(二)学生工作集体单项奖
各二级学院可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就某项工作申请“学生工作精品奖”或“学生工作创新奖”, 具体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集体单项奖评选办法》实施。
(三)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奖
学校“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奖”按以下办法评选,并给予奖励。
1.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尚的师德和敬业精神,在该学年度的学生工作中没有出现管理事故;
(3)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事业心强,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新精神;
(4)在该学年度学生工作评估中,所在二级学院的评估成绩合格以上(含合格);
(5)关心学生,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2.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二级学院推荐1名人选。在学生工作评估中获得“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的二级学院,可推荐2名人选。
3.获得“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的同志,由学校给予颁发证书和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元。
八、评估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校要立足于平时扎实的工作,加强精品意识和创新意识,努力构建学习型、创新型和服务型的学生工作体系。
(二)要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平时学生工作的相关资料挂到“学生处—学工视窗”上。同时,加强规范化管理,努力做好学生工作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为评估提供依据。
(三)各二级学院要实事求是地向评估小组呈报有关情况和各项数据资料,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工作。
(四)在学生工作评估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该二级学院此项目记为零分。
(五)各评估小组成员及工作人员要深刻领会有关精神和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在评估中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秉公办事;如有违反原则、弄虚作假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评估结果则需进行更正。
九、附 则
(一)奖金从学生奖助学金中支出。
(二)一次性奖金(非学生活动专项经费)的使用,二级学院奖金总额的50%用于本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其余50%用于奖励学生工作相关人员。
(三)学生活动专项经费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用于学生工作,于每年6月和11月集中一天报销,由分管学生工作的二级学院领导预审后报学生处审批。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
(五)本办法自2007-2008学年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