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班主任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9-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全面推进我校班主任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和班级管理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组织者和实施者,班主任在践行以生为本、服务学生以及维护校园稳定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

第三条  班主任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努力贴近学生、关心学生、服务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四条  班主任工作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指导,学生工作部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班主任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班主任要主动学习和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的理论和方法,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牢记以生为本、服务育人的工作观念,经常深入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成长成才,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第六条  班主任工作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贴近学生是做好班主任工作的基础,关心学生、教育学生、服务学生是班主任的基本职责。班主任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是努力做到“五个一”,即每月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月深入课堂一次;每月召开班干部会议一次;每学期与本班学生开展“一对一”谈话一次;对纪律懒散型、成绩后进型、心理障碍型和家庭贫困型等特殊群体学生,每月开展“一对一”谈话一次。深入宿舍、课堂以及找学生谈话要有详细记录,认真填写《班主任工作日记》,对突出问题要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汇报。

第七条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班主任的主要岗位职责,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二级学院党总支直接领导下,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班风学风建设、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在重大问题上,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和执行学校的决定,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主要职责是: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教育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2、开展法纪和校纪校规教育,规范学生行为,引导教育学生做文明守纪的大学生,努力维护学校的政治稳定和校园安全。

3、重点做好纪律懒散型、成绩后进型、心理障碍型和家庭贫困型四类特殊群体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工作,对突出问题要及时与二级学院领导和学生家长沟通,形成教育合力,努力为他们办实事、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做好学生的安全及防范教育工作,防止财物损失、人身伤害和突发事件的发生。

5、一年级班主任要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引导和帮助新生识读大学、适应大学、融入大学。

6、毕业班班主任要做好毕业生的就业观教育工作,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山区和西部就业,激发他们报效国家的热情。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思想和艰苦创业的精神。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努力构建和提高就业   核心竞争力。

(二)班风和学风建设

1、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班风学风建设的活动,让学生增进了解、促进团结、相互关心、凝聚力量,努力推动班风和学风建设。

2、积极开展专业思想和学习方法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和第二课堂等形式,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学风。

3抓好课堂考勤工作,及时掌握缺课学生情况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工作。

4、经常与任课老师联系和沟通,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寻找学习上的差距和原因,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学习不断进步。

5加强学生晚自习和白天空课自修时间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

6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专业技能考证和有利于学习的专业竞赛活动,并及时进行总结和交流,推动学风建设。

7、抓好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和监考措施落实工作,引导学生诚信应考。

8、鼓励学生积极考研,并协助做好考研辅导工作。

9、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及体育达标活动。

(三)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1、深入学生,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能实时掌握到三日内的学生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尽力协助解决。如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或学生工作职能部门汇报,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2、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工作,抓好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

3、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各种评优工作。

4、协助学校和二级学院做好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5、抓好文明宿舍建设。

6、一年级班主任要协助做好新生接待、军训和新生入学教育等有关工作。

7、毕业班班主任要努力拓展就业市场,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就业信息,同时做好学生毕业鉴定、毕业派遣和文明离校等工作。

8、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办的其他班主任工作。

第三章  配备与选聘

第八条 班主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治表现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政治鉴别力强,政治敏锐性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法纪观念强。

(二)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思想道德高尚,为人正直,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坚持以学生为本,有奉献精神,关心学生,乐意为学生服务,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和组织能力。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特点、规律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管理能力、组织策划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存在问题,能用科学手段和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四)班主任应是正式在编(含人事代理制)的专业教师或党政干部。

(五)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第九条  班主任的岗位设置及选聘

(一)原则上所有班级都要配备班主任。一年级和毕业班的班主任由教师或干部担任,其他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由优秀学生干部或学生党员担任助理班主任。

(二)原则上每人只能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特殊情况下,每人最多担任两个班的班主任。

(三)班主任实行聘任制。按照坚持标准、择优任用的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二级学院提名,经二级学院考核并提出任用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四)较好地履行班主任职责,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五)对确有工作需要但无故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者,视同拒绝承担教学任务处理,并记录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条  班主任考核在学生工作部的指导下,由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本学院的实际,制订相应的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说明其要求如下:

(一)班主任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

(二)主要是根据本办法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的精神,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考察班主任履行职责的情况,特别是落实“五个一”要求的具体表现和实际效果。

(三)班主任考核必须有学生评价环节,所占分数比例不低于30%。

(四)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等级名额不超过全二级学院班主任总人数的25%。

(五)推荐评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学生评价优秀率不低于50%。

2. 较好地落实“五个一”的要求,有详细的原始记录。

3. 较好地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无失职。

第十二条  班主任考核要求每年6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学院应及时将优秀班主任名单和先进事迹材料以及各班主任的考核登记表报送学生工作部,由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批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  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由学校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班主任”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金500元。

第五章  待遇

第十四条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职称评定、行政晋级、提薪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和表现优秀的班主任要给予不同程度的倾斜。

第十五条  班主任认真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应的薪酬,每年每班津贴1200元,以后随学校薪酬分配额度的增长作相应增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班主任薪酬及奖金支出纳入学校薪酬分配方案。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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